省检察院检察长组织网上听证.mp3来自安徽检察00::50
6月10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武,就一起合同纠纷案组织网上检察听证,这是我省首次由省检察院检察长组织的网上公开检察听证。
上午8点30分,听证正式开始。申请人胡国维和他的代理人对案件进行事实陈述。年9月17日,被申请人某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没有在约定时间完成股权转让,给胡国维的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随后,胡国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万元。由于对一审、二审和再审申请均不满意,胡国维向省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根据《听证规定》,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武组织了网上听证,邀请来自社会各界的5名听证员对案件提出听证意见。
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鲁建武:
“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听证参加人意见,极发挥听证在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等方面的作用。”
在陈武检察长的主持下,听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先后进行案件事实陈述、质证。听证员对案件焦点,再次进行了质询。随后,听证员进行闭门讨论,统一意见后将给出听证意见。省检察院再根据听证意见,以及其他因素,综合考虑,再决定是否提起抗诉。
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杨会友:
“这个案件涉及金额比较大,也涉及民营企业保护,陈武检察长对此高度重视,亲自主持了听证。这也是我们省检察院检察长首次主持线上听证。通过举办公开听证这种方式,让当事人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我们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的公平与公正,办案结果让他们更加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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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听证是保障人民参与司法的重要机制。我国听证制度最初确立于年行*处罚法,随后广泛适用于立法、执法、司法领域。检察机关审查案件的“听证”借用了行*法规定的“听证”称谓。检察机关的听证工作始于年,当时, 人民检察院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试行)》,明确刑事申诉案件的公开审查主要以听证会形式进行。之后, 检对不起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等进行审查、听证出台了专门规定,并对刑事申诉案件的公开审查作了进一步完善。为了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的检察产品,从年起, 人民检察院启动了对检察听证的统一规范工作,并于年10月正式印发《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简称《听证规定》)。《听证规定》是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听证工作的根本遵循。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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