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按照疫情防控“愿检尽检”“应检尽检”有关要求进行新冠病*核酸检测,现将全市具备检测能力的27家医疗卫生机构名单、位置信息予以公布。有检测需要的单位和个人,可就近选择检测地点。
到相关机构检测时,应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排队等候采样,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枣庄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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