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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音频的形式传播奇葩说,也有可能构成

来源:在线收听 时间:2023/11/18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倪自放以音频形式呈现视频节目的行为,也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披露,近日,北京知产法院审结了被告天翼阅读公司与原告爱奇艺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法院认为,被告未经许可,将《奇葩说第三季》以音频的形式通过应用软件为用户提供在线收听及下载服务,侵犯原告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元。天翼阅读公司是网站“氧气听书”及应用软件“氧气听书”的所有者和运营商。安卓平板电脑端应用软件“氧气听书”,为用户提供了在线收听及下载《奇葩说第三季》音频的服务。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通过上述行为,让用户可以在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作品,已构成对爱奇艺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遂判决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元。被告不服,向北京知产法院上诉。北京知产法院认为,虽然原告制作的《奇葩说第三季》以视频形式呈现,被告的《奇葩说第三季》侵权作品以音频形式呈现,但被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其网站播出的侵权作品音频与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在音源内容上不一致,故根据在案证据可以认定上述作品具有音源一致性。同时,涉案作品作为一档语言类脱口秀节目,相比于视觉影像,表演者的语言表述是节目的核心,更能彰显节目的独创性。用户通过下载被告运营的APP能够直接搜索收听侵权音频完整节目,且节目有完整编辑列表及简介,被告虽辩称侵权作品是网络用户上传,但未提供证据对此予以证明。故对其仅提供网络存储空间服务未构成直接侵权的上诉理由,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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